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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中医医院土苗医药与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3 14:47: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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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大游BG大游2026年8月6日,咸丰县中医医院根据《咸丰县中医医院土苗医药与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验收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咸丰县中医医院始建于1982年,属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咸丰县中医医院于2010年投资2000万元在咸丰县中医医院院内扩建住院楼,于2012年投资2960万元建设门诊综合楼,于2018年投资1396万元建设设备用房。

  2022年3月,建设单位投资11000万元建设土苗医药与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新建1栋土苗医药与医技综合楼,框架结构,总用地面积5000 m2。总建筑面积22000 m2,其中地下1层,建筑面积4902.67 m2;地上13层,建筑面积17097.33 m2。

  2022年3月,建设单位委托美丽华夏(武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咸丰县中医医院土苗医药与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3月14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以“咸环审(2022)6号”对该项目下达了批复。该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5年10月投入试运营。2023年4月17日完成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56M001Q,有效期2023年6月24日至2028年6月23日。目前项目运行稳定,各类环保措施均已落实,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2025年11月6日、11月13日和2026年1月30日、2月4日、7月30日、7月31日,建设单位委托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在大量调查资料和监测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建设单位编制完成《咸丰县中医医院土苗医药与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概算11000万元,环保投资概算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18%。项目实际总投资1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18%。

  本次验收范围为:咸丰县中医医院土苗医药与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放射科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在实际建设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主要废水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同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600t/d)进行深度处理,污水站处理工艺流程:“厌氧/好氧消毒(二氧化氯)”,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和咸丰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后排入咸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忠建河。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汽车尾气(CO、非甲烷总烃、NOX等)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为减小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影响,项目将污水处理站主体置于地下,密封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H2S、氨等物质)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地下污水管道;建设单位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地下停车场设置通风系统。

  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项目采取隔声窗、空间距离衰减、设备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医疗废物主要来源于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手术、包扎残余物、生物培养残余物、废液、化验检查残余物和废医疗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2 t/a。项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处置间,定期由恩施州蓝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转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病理性医疗废物委托恩施市殡葬服务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一次性输液瓶(袋)委托恩施远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门诊病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0.5 kg计算,医务人员和住院病人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8 kg计算,全院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58 t/d(212 t/a)。项目生活垃圾封闭式存储,统一由环卫部门按时清运。

  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5 t/a,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采用石灰或者漂白粉法消毒,委托环卫部门选定特定区域进行填埋。

  公司设置了环保部全面负责环保工作的管理任务,协调公司与环保主管部门的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建立了多项环保管理制度,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的相关文件来支持公司环保部门的运作。

  项目建设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由专职人员负责,己建的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能够满足医院环保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医院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氯气、甲烷、臭气浓度的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医院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中粪大肠菌群数、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氰化物的检测结果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咸丰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医院厂界东南侧和西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满足2类标准要求。

  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咸丰县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内,故本项目无需另行申请COD、氨氮的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根据项目验收检查意见对项目进行了整改及完善,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联系电话: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咸丰县中医医院土苗医药与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图1)

  咸丰县中医医院土苗医药与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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